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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工作流程
2015-11-18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审核人:

1、教材选用审批

责任人:教材建设与管理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教发〔2013〕144号); 《通识教育课程与部分学科基础课程教材目录》(教字〔2014〕22号)

申请与受理:教师申请,教研室初审,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

审查与决定:教务处

办事时限:4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主讲教师提出申请—→教研室初审—→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

2、多媒体课件评选

责任人:教育技术与教室管理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条例》

申请与受理:教师申请,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专家组

办事时限:2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责任追究:教师、教师所在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教师申报课件—→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公示。

3、毕业证明办理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

申请与受理:学生申请,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教务处

办事时限:1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责任追究: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登报(市级)挂失毕业证—→携带挂失报纸、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补办申请、两寸照片一张—→教务科审核办理—→发放毕业证明书。

4、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关于改革重点专业核心课程考核方式的暂行办法》(教字〔2012〕45号)

申请与受理:任课教师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学期开始前两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任课教师填写《课程考核方式申请表》—→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院长审核—→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核—→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5、教室使用申请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教字〔2007〕105号); 《安徽科技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教字〔2007〕108号)

申请与受理:学生团体、教师申请,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当天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生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或教师填写《安徽科技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签署意见—→安排具体教室。

6、停、调课申请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关于排课、调课、停课、补课的管理规定》(教字〔2007〕105号)

申请与受理:教师申请,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当天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教师填写《安徽科技学院调课申请单》—→学院审核签署意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签署意见—→安排具体课程调整。

7、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考试报名

责任人:考试中心主任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申请与受理:学生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3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报名—→教务处报名资格审核后下发考试报名校对单—→学生校对信息并交费—→教务处复核后上报考生数据。

8、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八级(TEM-8)考试报名

责任人:考试中心主任 分管处长

依 据: 《关于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报考须知》

申请与受理:学生申请,外国语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外国语学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3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责任追究:外国语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报名—→教务处报名资格审核后下发考试报名校对单—→学生校对信息并交费—→教务处复核后上报考生数据。

9、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名

责任人:考试中心主任;分管处长

依 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申请与受理:学生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3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报名—→教务处报名资格审核后下发考试报名校对单—→学生校对信息并交费—→教务处复核后上报考生数据。

10、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CCT)报名

责任人:考试中心主任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全国高等学校(安徽考区)计算机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申请与受理:学生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3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报名—→教务处报名资格审核后下发考试报名校对单—→学生校对信息并交费—→教务处复核后上报考生数据。

11、学籍异动(复学)工作流程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与受理:学生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2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查—→校长办公会—→文件发布。

12、学籍异动(休学)工作流程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与受理:学生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2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学生休学审批表》—→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查—→校长办公会—→文件发布。

13、学籍异动(转专业)工作流程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办事条件和标准: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第六节

申请与受理:学生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教务处

办事时限:3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转出学院初审—→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校长办公会—→文件发布。

14、学籍异动(留级)工作流程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审查与决定:教务处

办事时限:2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责任追究:教务处

流程图:教务处审核学生成绩—→校长办公会—→文件发布。

15、学籍异动(退学)工作流程

责任人:教务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与受理:学院提出,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2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学生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查—→校长办公会—→文件发布。

16、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经费审批

责任人: 教学研究科科长 处长

依 据: 《安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21号); 《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 《安徽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校教发〔2008〕52号); 《安徽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发〔2009〕167号); 《安徽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发〔2010〕33号); 《安徽科技学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配套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校教发〔2012〕163号); 《安徽科技学院应用型共享课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发〔2012〕166号)

申请与受理:教师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1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责任追究:教师、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 教师填写《安徽科技学院财务专用报销凭证》—→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审批—→报分管校长审批。

17、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评审

责任人: 教学研究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 《安徽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校教发〔2008〕52号); 《安徽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发〔2009〕167号); 《安徽科技学院应用型共享课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发〔2012〕166号); 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

申请与受理:教师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4周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责任追究:教师、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 教师填写申请材料—→学院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公示。

18、教学优秀奖评选

责任人:教学质量管理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安徽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教字〔2007〕101号)

申请与受理:教师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1个月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每学年第1学期,教务处拟发教学优秀奖评选通知—→根据上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师个人申请—→申请教师所在教研室讨论,签署意见,报院(部)初审—→教学院(部)对照条件,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定)—→公示,无异议颁奖。

19、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责任人:教学质量管理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安徽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暂行办法》(校教发〔2011〕166号)

申请与受理:教师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学院和教务处

办事时限:2个月

监督检查: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责任追究:学院和教务处

流程图:第15周教务处发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通知,教学院(部)进行教务系统维护—→各学院组织、动员、指导、培训、安排学生网上评教—→第17周,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第19周周一教务处检查评教情况,将未评教学生名单通知各学院,各学院督促未评教学生及时评教—→第20周末,学生评教结束,教务处关闭学生评教系统—→教务处根据学生评价、教研室同行评价、院部领导评价、教学改革与创新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汇总两学期考核结果,形成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报校人事处留用(汇总两学期考核结果,形成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反馈至各教学院部—→教学院部指导、培训、帮助教师改进—→教师根据评价情况分析原因,提高教学质量。

20、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

责任人:教学质量管理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安徽科技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

申请与受理:个人或单位反映,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教务处、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领导小组

公开公示:公开

办事时间:3周

监督检查:全校师生

责任追究:教务处

流程图:教学差错与事故发生(个人或单位)—→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填报《安徽科技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意见书》—→教学差错或事故责任人所在院(部)或单位核实并签署处理意见—→教务处核实并签署处理意见—→三级教学差错(教务处认定处理)—→一、二级教学差错(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小组会议研究作出处理)—→需直接认定的一级教学事故年度教学差错汇总形成的教学事故—→校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领导小组核查、作出处理—→学校发文。

21、学生考试作弊处理流程

责任人:教学质量管理科科长 分管副处长

依 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安徽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申请与受理:监考教师上报(或学生举报),教务处受理

审查与决定:教务处

办事时间:1周

监督检查:全校师生监督

责任追究:教务处

流程图:监考教师认定考生作弊事实后,责令其考生立即停止考试,收回该考生试卷,在该考生的试卷上标明“作弊”字样,试卷随考试班级按顺序放好。—→监考教师立即将作弊考生相关信息记录在考场报表上,姓名、专业班级、学生证号(国考要记录准考证号)。—→监考教师将考生作弊证据留下,并让考生签名,如学生拒签,立即报告考试督查人员,由督查人员处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报表、学生作弊证据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质量管理科核准事实后,依据《安徽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拟定处理结果,记过以下的处分,由教务处决定;记过以上的,教务处会同学生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处分下发学生所在学院及有关部门。—→学生所在学院接到处理通知,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如学生对处理有意见或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在五个工作日内未提交申诉的同学,按决定告知书中的处分决定进行。—→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诉的同学,根据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调查取证,作最后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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