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维修的通知
【日期:2023年06月15日】 【单位:保卫处】 【作者:刘宇航 余德锋】

各单位、各部门:

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采购要求,学校近期将集中组织采购消防器材设备,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检查排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集中组织消防设施设备“拉网式”检查排查,彻底将过期、损坏、带病工作状态的设施设备排查列表上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运行。

二、检查排查场所

各学院、教学院部检查排查学院、教学院部所属的楼宇、实验实践等场所;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排查所属的会议室、报告厅、活动中心、办公室等场所;后勤保障部检查排查所属的食堂、宿舍、电房、水房、楼宇公共区域等场所;资产经营管理部检查排查相关所属经营场所;国有资产管理处检查排查所属使用场所;图书馆、体育馆由所属单位检查排查;其它所属区域应查尽查。

三、检查排查内容

灭火器、水带、枪头、卡扣、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新增补消防设施设备的,需提交增补位置信息和设施设备类型、数量申请。

四、检查排查报送

6月25日前,请各单位、各部门将检查排查结果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凤阳校区中办公楼115室、龙湖校区众创空间2楼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消息发送至保卫处刘宇航。相关咨询请联系刘宇航,联系电话:18255009127。

五、检查排查复核

6月26日至27日保卫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结果进行检查复核,形成汇总提请集中采购。

附件:1、常见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注意事项

2、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排查情况汇总表

保卫处

6月15日

【浏览:】

关闭

  • 微博
  • 微信
  • 媒体
  • 视频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