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137名学生获得“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日期:2023年05月04日】 【单位:学生处】 【作者:石志成】

4月末,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批准何良晨等14208位同学为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我校程佳等137名同学被授予“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137名学生是我校2023届毕业生中的优秀代表,他们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高,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全面发展,荣誉的获得是他们在校期间勤奋努力的结果。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每年在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分别按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人数的4%、3%、2%比例评选产生。学校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于2022年12月13日印发评选通知,对评选对象和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学校研究审定以及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等程序产生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特约通讯员:石志成 审核:胡文靖 编辑: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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